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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0 20:12:11 1 浏览 0 回复

关于支书《石国寿》强行霸占学校《校园试验基地》的举报信

  举报信
  尊敬的各级领导你们好:
  关于多次向省,市,县各级领导所反应古蔺县大村镇苏坝村(村支书)石国寿霸占工农小学校园试验基地10余亩,修建豪华别墅至今未果,再次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举报,还望各级领导如实调查,并解除:大村镇苏坝村三组24户村民与苏坝村村民委员会2008年10月30日所签订的用于租赁给大村中心校工农小学用于校园试验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必须退还我们24户村民的集体茶山,集体土地, 并且还要清除茶山土地上所有的硬件设施,包括恢复茶山,以及耕种面积。
  按照2008年10月30日土地使用转让协议所特定立条款之规则,如下:苏坝村三组村民简称甲方,苏坝村村民委员会简称乙方。甲方将灯杆堡堡承包责任地转让给苏坝村村民委员会租赁给大村中心校工农小学用于校园试验基地,转让土地所产生的费用,就从我们村调节了2个低保作为有偿转让给乙方,享受补助政策。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否则承担法律责任,甲方违约将赔偿乙方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以及相应法律责任,违约金2000元等。乙方安排相关政策之后,土地不能用于其它,只能用于校园试验基地,否则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按《土地使用转让协议》明确规定,乙方:苏坝村村民委员会,大村中心校违反了协议规定。
  违反了协议规定,作为苏坝村村支书石国寿明知灯杆堡堡是工农小学校园试验基地,满山载满的果树园地,就在2012年自行将《试验基地》岩石地段300平方米非法卖给永锋水泥机砖厂老板李其刚,修建住房及办公室,2013 年石国寿将其10亩校园试验基地全部霸占,并损坏了所有种植的果园,强行修建了占地3亩的豪华别墅以及亭子,水泥路。关于石国寿非法买卖《校园实验基地》土地,强行霸占《校园试验基地》属实情况,我们村民曾已多次向省,市,县,镇,中心校,12345市长热线等相关部门进行过实名举报,但政府来调查人员都是包庇纵容,害怕实际调查,欺上瞒下,就因为支书石国寿是政府三大官员左主席,唐书记,雷书记的大红人,按他们调查所说的话就是,及要保他的支书也要应付上面所下来的举报材料,村民们是不懂啊!作为一级政府黑暗的一面迎面而来,感到无助,既然苏坝村村民委员会,工农小学违法协议规定,就必须退还我们24户村民的集体茶山,集体土地, 并且还要负责清除灯杆堡堡上所修建的别墅亭子,硬件设施,还得恢复村民的集体茶山,以及集体耕种面积。
  《土地使用转让协议》是大村政府盖章书记签字,苏坝村村民委员会盖章村长签字,苏坝村三组组长签字,林业部门签发林权证书,中心校备案存档,仅凭一个基层村支书就能把工农小学《校园试验基地》给买卖,霸占了吗,村民只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村民并没有不懂的地方,也不是没有证据说明一切,只是受到了当地政府的强制压迫包庇纵容所导致无人实际调查低保泛滥,按照《土地使用转让协议》低保作为村民占地补赏,并不符合低保条列,大村镇政府以及苏坝村村民委员会利用职权,违规操作没有把《最低生活保障低保》专款专用,落实到实处,低保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苏坝村存在类似低保泛滥现象较多,还望各级领导深入基层一一调查,大村镇苏坝村村支书霸占灯杆堡堡工农小学校园试验基地事件申冤,并终止村民与村民委员会的《土地使用转让协议》的合同,退还苏坝村三组24户村民集体责任承包地以及集体茶山。
  附:协议一份  图片四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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